|
平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建议、拟订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并参与制定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调查与研究。 (三)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六)编制县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管理本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七)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 (八)负责全县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